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住房领域 > 商品房 > 便民信息

广西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 个人购房不超140平方米契税降至1%

发布时间:2025-05-28 09:56     来源:南宁日报   

记者5月27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广西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

《通知》明确,对个人在广西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在广西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在广西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通知》指出,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住房以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在广西范围内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为准。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能为广西购房者节省多少资金?据业内人士测算,以个人首次购买一套总价180万元、面积120平方米的住房为例:新政策实施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需缴纳2.7万元契税;新政策实施后,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只需缴纳1.8万元契税。得益于该项新政策,有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家庭无论是购买首套还是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契税都按1%的税率缴纳,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技术支持:0771-482002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桂ICP备08100443号 网站标识码:4501050001 桂公网安备45010502000199号